本文目录一览:
- 1、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 2、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和赔偿时间
- 3、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的赔偿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分为标准流程和简易处理流程,标准流程如下:
1.报案。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当在之一时间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是减少损失,同时应当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2.勘验并定损。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保险公司到事故现场对车辆进行勘验、拍照,并确定损失。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10日内给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给出认定书。
3.办理理赔。投保人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前往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保险公司应当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公司完成定损工作后,才能修理车辆。保险公司定损后,应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
4.确认理赔。投保人对车辆定损清单没有异议,即可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将相关凭证交给保险公司。
5.保险赔付。达成协议后,保险公司应在承诺时效内支付保险赔偿金。
如果对定损清单存在争议应该怎么办?
理赔出现争议,首先应当进行协商,从而达成事故理赔协议,协商失败后,可以进行投诉,并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签署了放弃索赔申请书,还可以找保险公司赔偿吗?
放弃索赔的同时,影响了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权。因此,不可以再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了。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和赔偿时间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和赔偿时间
1、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如下:
(1)报警;
(2)通知保险公司;
(3)交警到场调查事故发生经过、管理交通;
(4)保险公司定损;
(5)协商赔偿事宜,办理保险理赔。根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的时间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之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之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伙食费;
4、护理费;
5、交通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用具费;
10、丧葬费;
11、死亡赔偿金;
12、生活费;
13、抚慰金。
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的赔偿流程是什么
理赔顺序是: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1.出示保险单证;2.出示行驶证;3.出示驾驶证;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5.出示保险单;6.填写出险报案表;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8.详细填写报案人和驾驶员和联系 *** ;9.检查车辆外观 ,拍照定损;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13.交付维修站修理;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15.车主签字认可;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 ,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 ,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 *** 、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 ,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 ,予以立案(如 *** 、传真等报案 ,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 ,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 ,并告知索赔手续和 *** ( *** 、传真等报案 ,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 ,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 ,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 ,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 ,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 ,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 ,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 ,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 ,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 ,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 ,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 ,其余取回。
交通事故赔偿流程